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内容信息管理 - 山东 - 烟台

报名入口

2020年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1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由区社会事务局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党校岗位由区工委党群工作部研究认定并每日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19年及2019年以前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23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不含区工委党校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应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①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②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③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④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至2020年7月5日下午16点结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同时将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考生发送至cdjyzk@126.com;党校岗位考生发送至cdqgwdx@163.com。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网报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报名人员。


  (二)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上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参加。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十日内在长岛政府网上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三)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6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若“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数学教师B”岗位取消,则该招聘计划调整到“数学教师A”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最终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校计划,将另行组织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进行校园招聘:若岗位形成竞争将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进行招聘;若岗位形不成竞争,则直接进行考察招聘。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须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和有关要求通过邮件反馈)进行资格审查,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邮寄的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网上报名人员须在7月7日前邮寄补交,现场报名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准考证待现场报名时统一发放,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领取。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应聘同一岗位考生超过2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具体要求,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告知。


  3.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采取说课和讲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50%。具体要求以现场面试须知为准,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进入笔试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确定并公示,名单公示后因弃权造成笔试缺考的不再递补。


  (二)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并以重新笔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察工作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党校岗位考察工作由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负责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区社会事务局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分别负责组织报考所属事业单位和区工委党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党校岗位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提出,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长岛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高校2020届毕业生,签订6年服务协议,服务期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补贴。对于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党校岗位由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解释,其他岗位由区社会事务局解释。


  咨询电话:0535-3211149(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0535-3217159(党校岗位)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3213585


  监督电话:0535-3212251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长岛政府网(www.changdao.gov.cn)

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qqq.xls

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qq.docx

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q.xlsx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ww.xls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w.docx

 

  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长岛综合试验区社会事务局


  2020年6月24日


关注唯一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