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我国唯一一所集艺术科研、艺术创作、艺术教育、“非遗”保护和文化智库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学术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责任心强,有担当,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字化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信息化相关文件、规划的编制起草工作;负责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与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数字资源建设工作;负责网站及新媒体项目开发,日常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专业要求
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
3、岗位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3年以上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招聘人数:1人。
(二)《传记文学》杂志社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职责
专业技术岗位(编辑)职责:负责《传记文学》杂志的栏目策划、选题策划、内容采访、编辑校对等工作;负责杂志社其他日常工作。
2、专业要求
艺术学、文学专业、新闻出版及文艺类相关专业。
3、岗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5年以上出版编辑工作经历;具有新闻出版专业副编审及以上职称。
4、招聘人数:1人。
(三)计划财务处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职责
(1)专业技术岗位(会计)职责:负责预算、决算编报,预算执行工作督导和政府采购的日常管理;负责财务报销审核,财务处理,财务档案归档管理;负责财务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负责财务数据统计分析、汇总报告;负责税务筹划上报工作;负责下属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内审)职责:负责内部审计各类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负责年度内部审计方案的起草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内部控制、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配合外部审计、检查完成相关工作。
2、专业要求
会计学、财政学、审计学、税务。
3、岗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3年以上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4、招聘人数:2人。
(四)研究生院财务专业技术岗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审核各项业务支出;填制会计凭证;核对银行日记账;填报各项统计报表、完成税务申报、上缴非税收入等相关工作。
2、专业要求
会计学、财政学、审计学、税务。
3、岗位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3年以上会计、审计相关工作经历。
4、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截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18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报名邮箱地址为:renshichu317@outlook.com。
3、报名材料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请从附件下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
4、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我院将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考试,并在我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及考核
我院将由相关部门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考试及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数字化中心、计划财务处、研究生院专业技术岗公开招聘安排笔试、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由我院研究是否按照进入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5,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由我院研究是否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将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综合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最终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如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针对《传记文学》杂志社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开招聘,我院将安排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由我院研究是否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将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最终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如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
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
由我院人事处工作人员到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个人档案。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艺术研究院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邮编100029)
联系部门:中国艺术研究院人事处
联系人:田晓姗
联系电话:010-64813350 传真:010-64939930
电子信箱:renshichu317@outlook.com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中国艺术研究院2018年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