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椒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5名,性质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员5名,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78/index.html);同时将在国内其他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以公告前一日时间为准。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上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材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3时,取消招聘计划或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需在参加考试前提交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1日24:00,各岗位现场复审地点和电子邮件详见附件1。
三、考试
1.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对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