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用工人员3名。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2名;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
(五)丽水市户籍。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欣苑街500号(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大楼附楼)1楼。
咨询电话:0578-2252071,2266208。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择期通知考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招录岗位计划数1:3比例的,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考岗位。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进行考试,笔试后,按招考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个人形象、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合格线为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1.体检。体检工作及体检标准参考人社部发〔2012〕65号、〔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3年,首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考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保留资格1年,市人力社局编外用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北京市旅居史,近14天内从国(境)外入丽或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面试。
本公告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丽水市人力社局2020年公开招录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健康申报表
咨询电话:养老保险服务中心0578-2266208
职业鉴定指导中心0578-222095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