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心医院是由建于1910年的金华福音医院和1946年的省立金华医院合并发展而来的百年老院,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12年挂牌浙江大学金华医院,2020年挂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金华医院。在全国2398家三级公立医院中,金华市中心医院2018年度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国排名第83名,浙江省内排名第9名,等级为A+,位列全国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前10%。医院秉承“求真、创新、仁爱、奉献”的医院精神和“敬佑生命、福泽百姓”的服务理念,深化医疗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创建“最多跑一次”示范性医院,大力实施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顺利通过浙江省第四周期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创建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干事氛围,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近年来,医院被授予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国家高级卒中中心、中国胸痛中心、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创伤中心建设示范基地、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国家级急诊医学示范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中国最佳医院管理团队奖等荣誉。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9名(编外录用,协议合同,在政策允许前提下工资待遇同在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止,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所学专业一般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专业为准;
4.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5.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见附件
3.报名方式:报名时请考生本人携带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2020年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可凭合格成绩单)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涉及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表式见附件2)。
4.完成报名后,请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时)到金华市中心医院行政楼6楼613室领取准考证,并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百分制,考试方式为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2.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及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0月31日上午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由考生本人签名的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上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设置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中心医院网站(www.jhzxyy.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聘用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承诺书、浙江省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考试当日体温异常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符合参加考试条件,进入备用考场考试。
2.开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前主动联系金华市卫健委或金华市中心医院(联系方式附后),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10月24日后)。
3.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备用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到达考点,在检测、核验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5.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7.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境外、国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务必提前到金华,为申请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或血清、核酸检测,预留充裕时间。因身体健康异常,需“120”转运至定点医疗的转运检查治疗等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但。
联系咨询电话:金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79-82469202
金华市中心医院0579-82553755
金华市中心医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