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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招聘抚仙湖协管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人社发〔2019〕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有关部门核准,需向社会公开招聘抚仙湖协管员(编外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四)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录用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外勤辅助岗协管员2名,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外勤辅助岗协管员7名,合计9名。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男性,户籍不限,身高168cm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各种相关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警校、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具有机械修理、船舶驾驶等方面技术特长人员优先录用;玉溪市“三湖”涉及“四退三还”、土地流转、生态环境建设等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派遣工作地点: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工作地点均为抚仙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振兴路6号(原老凤麓派出所院内)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


  3.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咨询电话:


  13577730838(金女士),18187711201(刘女士)。


  5.报名所需材料:《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玉溪市“三湖”涉及“四退三还”、土地流转、生态环境建设等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到村(社区)开具相关证明,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凡涉及年龄等时间计算的一律以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1日为时间结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交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四)面试


  1.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开考,即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2开考比例时,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组织安排体检。


  2.体检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政审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重要社会关系及赌毒贷等情况进行政审。


  (七)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执行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照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协管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并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招聘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回避制度。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ss.doc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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