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卫办人发〔2020〕14号)和(《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玉人社发〔2020〕83号)的通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发展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决定择优招聘2名急需紧缺的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40岁及以下;
3.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以及岗位所需的证书和从业经历;
4.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历;
5.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10月23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三)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业绩证明。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13529771717(赖老师)13529768076(李老师)
三、待遇
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可电话咨询或来院面谈。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877-2026654(区卫健局)
0877-2022798(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2020年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a.docx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