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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0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补充招聘68名医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20个岗位6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末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2020年8月3日至8月12日24:00(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投递简历时间为准)期间将《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限户籍岗位)、诚信承诺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各报名单位指定邮箱,投递简历命名“报考岗位+姓名”,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考试。


  (二)各单位简历投递邮箱及联系号码


  1.迪庆州人民医院:联系人张老师,投递邮箱857085204@qq.com,联系方式0887-823339713988792824


  2.迪庆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周老师,投递邮箱169658053@qq.com,联系方式0887-822230813578471481


  3.迪庆州藏医院:联系人王老师,投递邮箱3087612289@qq.com,联系方式0887-822397413388878078


  4.香格里拉市卫健局:联系人夏老师,投递邮箱931475206@qq.com,联系方式0887-822275115987599544


  5.维西县卫健局:联系人吴老师,投递邮箱1595448273@qq.com,联系方式0887-862651215087220508


  6.德钦县卫健局:联系人鲁老师,投递邮箱13988729127@163.com,联系方式0887-841325113988729127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3.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资格,并进行递补。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州卫健委召集各县(市)卫健局、州级各涉及医疗卫生单位集中分组方式统一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限户籍岗位)、诚信承诺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3日08:30--17:00,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41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老藏医院院内)。


  现场收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2:30至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旺路41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老藏医院院内)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八、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按照专项招聘有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含1:1)的仍然需要参加笔试(笔试最低分数线划为60分)。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到1:2以上的,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录满为止。如在录用名额内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具有执业资格证、规培合格证或研究生学历的优先录用,如仍有同等条件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九、笔试成绩查询及查疑


  2020年8月16日考生可登录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查询个人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考生、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考生、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2020年8月16日—17日到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查疑。


  联系人及电话:边老师,0887—8297695,13988762610


  十、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州卫健委统一组织到州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人员,将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22日


  十一、聘用


  (一)资格复审、笔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di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时间:2020年8月23日—8月29日


  十二、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格遵守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


  (五)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所签的“诚信承诺书”。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最低服务年限由各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具体明确。


  (五)报考护士岗位的一年试用期内必须考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将解聘处理。


  (六)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22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由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迪庆州卫健委:0887-8297695;


  2.香格里拉市卫健局:0887—8222751;


  3.德钦县卫健局:0887—8413130;


  4.维西县卫健局:0887—8626512


  (二)监督电话:迪庆州人社0887—8226003


  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

2020云南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e.docx

2020云南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m.xlsx

2020云南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防疫须知u.docx

2020云南迪庆州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p.doc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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