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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巴州纪委监委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6
2019年7月27日—8月2日
现场报名
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巴州党政综合大楼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党委421办公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巴州纪委监委组织部 0996-2032371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巴州纪委监委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在2019年5月巴州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存在空缺岗位的基础上,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聘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质良好;


  5、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17、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7月27日—8月2日


  (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及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详见《2019年巴州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培训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19年7月27日—8月2日


  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巴音东路巴州党政综合大楼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党委421办公室)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


  1、考生现场填写《2019年巴州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考生需携带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考生需现场缴纳考试费用95元。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说明: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1、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2、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六)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聘用


  通过体检、政审的考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待遇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纪检监察系统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巴州纪委监委组织部 0996-2032371


  监督举报电话:0996-2037681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2019年巴州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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