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现将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被誉为“天府之肺•生态雅安”、“川西咽喉”、“民族走廊”的雅安市,是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雅安卫生学校与雅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有着60余年的办学底蕴,厚积了丰富的办学资源、办学经验和较强的办学实力,是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省最佳文明单位、省文明校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培育院校。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和《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2.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5周岁(1984年8月13日—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yzyrsc@sohu.com。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
(3)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5.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有效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如系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⑤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⑥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岗位);
⑦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其中①至④项为必备材料,⑤⑥项依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方式:主要采取试讲、面试等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2.考核计分办法及成绩计算
(1)辅导员岗位:采用试讲+面试方式。采用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先试讲再面试,考生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采用试讲等方式。现场评分,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
3.面试考核工作原则上安排在2020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考生自负。
4.实际参加考核考核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20年8月31日前,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报雅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0年9月30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学院服务期不少于6周年。
职务、职称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招聘人员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35-2241755
2020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xls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