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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发布时间:2019-09-30
2019年10月14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357-793021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19年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晋人社厅发〔2017〕62号文件规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不包括服务基层人员)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4、岗位要求专业参照山西省2019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本县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办法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市人社局备案后,须在县政府网站或其他媒体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吉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0月14日9:00至2019年10月18日18:00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0月18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报考其它岗位。10月18日18:00至10月19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18:00。(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至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退还。


  4、改报岗位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岗位数、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报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发布通知。同时,工作人员会电话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2日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与临汾市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解决(0357—7930212)。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若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日期:2019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笔试内容:


  《科目一》: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5)笔试成绩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查询。


  (6)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卷甄别。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专业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登录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组织部加盖公章确认;“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科局加盖公章确认;“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人员由县人社局加盖公章确认;“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团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和所在乡镇、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与本人签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党委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前一周,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公布,同时要告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


  面试内容采取专业测试、理论解答、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面试命题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成


  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小组7人,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每


  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专家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在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应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报考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吉昌镇所、壶口所、屯里所、中垛所)以及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分配具体岗位时,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岗位。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招聘方案由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7930212(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吉县事业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xls

2019年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xls

2019年吉县事业单位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doc


  吉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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