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市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沂水工作。
一、引进计划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所属的24家县直事业单位,共计引进26名(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或已在山东省外就业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引进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9月8日00:00—9月17日24:00。
报名电子邮箱:ysxrsjrczx@ly.shandong.cn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2020年沂水县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打印签字扫描),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须为JPG或PDF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附件表格和其它报名材料均以“姓名+具体材料名称”格式命名,如“张三+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线上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谈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人员较多的岗位,将根据报名顺序分组进行面谈。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函调、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引进期间的表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对体检考察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据面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公示期间因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并公示。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聘用到沂水县县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确定岗位确定相关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定职后,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享受特设岗位优惠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沂水县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2、若本次引进未完成计划数量,对符合招聘条件但因岗位数量限制未能聘用的,经本人同意,可在计划范围内调剂聘用。
3、本公告由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沂水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185605660810539-2252661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