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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营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按照《2018年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和体检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doc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7月19日(星期四)早上7:30前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楼前广场集合,集体乘车到指定体检机构体检。
  (二)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 体检执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2018年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简章》等有关规定。
  3. 体检费用300元(多退少补),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体检机构。
  4. 在集合地点点名后,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到达体检机构先进行抽签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
  5. 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 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附件1)。
  三、考核有关事项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请提前落实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或单位,于2018年7月19日(下午14:00-17:00)由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领取考核调档材料,同时于7月20日之前上交以下材料:
  《2018年利津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核表》(附件2,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内容须手写,不能有涂改,照片要求为报名时同底版照片),并由相关单位出具审查意见;
  相关部门(单位)出具近期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材料1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未就业人员,由考生所在居(村)委会出具);
  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档案转递事项
  本人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须通过机要或由档案管理部门派专人于7月20日前转递到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金凤凰大厦345室),并附档案转递单。
  考生领取相关材料后,请立刻与档案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主动协调督促档案转递相关事宜,确保本人档案按要求送达。
  五、其他事项
  考生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546—5621519
  监督电话:0546—5622992
  附件1: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doc
       附件2:2018年利津县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核表.docx
  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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