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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德就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0年德州市继续开展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国内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该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研究生(附件1);


  2、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限学校、不限学科)。


  以上均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单位和组织形式


  引进单位和引进计划详见《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名单及引进计划》(附件2)。博士研究生可参与所列单位竞争性引进,也可单独引进,不占用所列岗位计划。


  引进主要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12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以认证时间作为取得学历学位时间。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在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


  2、个人网上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登陆“灯塔—德州党建”(http://dzdj.dezhou.gov.cn/index.html)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dezhou.gov.cn/n49554922/index.html),点击“考试报名”进入“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2)《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等彩色扫描件(PDF格式);(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附件3),也可在进入考察范围后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需发送至引进单位主管部门邮箱。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3、网上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网上报名信息和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


  4、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信息,请考生尽早报名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5、打印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2020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五、面谈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对审核通过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较大的岗位,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共同会商后决定是否进行初试。如进行初试,则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谈面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谈面试成绩。初试、面谈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灯塔—德州党建”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初试、面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考察和体检


  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面谈面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到考察人选所在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社区等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出现空缺的,在达到面谈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谈面试范围未被聘用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参与调剂,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出现缺额的,先根据面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公示前,因拟引进人员放弃形成空缺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先从同岗位面谈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灯塔—德州党建”等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1、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务安排。转正后,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补贴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3年;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给予20万元补贴。


  4、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政班子,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5、同等条件优先。在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公务员调任、培训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6、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九、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77、2687084

20201附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nn.doc

20202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单位名单及引进计划hh.xlsx

20203附件同意应聘介绍信xx.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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