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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18:0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党建网(www.baojidj.gov.cn)和宝鸡纪检监察网(www.bjsjjw.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bjrsks.cn)。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8日08:00至2019年8月9日24: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宝鸡市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指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8月9日18:00至8月9日24: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10日12: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于8月10日12:00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减免考务费(地址: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楼,电话0917-3902263)。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8月11日在宝鸡党建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24:00从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要求,结合纪检监察业务,侧重岗位所需的综合业务能力。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8月底前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笔试成绩为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监察委员会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监察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18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19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党建网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宝鸡市委组织部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宝鸡党建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宝鸡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宝鸡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宝鸡党建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宝鸡党建网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鸡党建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宝鸡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宝鸡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党建网和宝鸡纪检监察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委组织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宝鸡党建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7-3260578,326057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7-3902352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日

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qq.xls

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招聘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qq.docx

2019年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留置保障中心招聘公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qq.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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