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岗位。(本次编外聘用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新闻传播类:2名
环境科学类(生态学、环境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治理、资源环境科学、环境治理专业):2名
汉语言与文秘类:2名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2名
地理科学类(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1名
森林资源类:1名
生物科学类(植物生物技术、动物生物技术、生物多样性、生物科学专业):1名
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专业):1名
草学、草业科学专业:1名
(四)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会计与审计类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会计与审计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其他招聘岗位需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爱岗敬业,工作细致,性格开朗,热情大方;
7.无不良嗜好。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列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将不予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发布的相关条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所获得的相关证书原件、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以及教育部“学信网”上统一验证的学历证明和《青海省林业草原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前往省林业和草原局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至3月1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省林业和草原局3楼3003室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
三、面试
1.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2.考生按同岗位进行分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
3.面试主要考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专业有关情况;
4.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省林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政审(考察)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察,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个人诚信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曾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招聘空缺可按考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办理。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0971-6365309 赵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 0971-636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