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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夏同心县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区招聘,具体见《同心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同心县中医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同心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同心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及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于2020年11月16日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及其他公众号上同期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同心县中医医院办公室(门诊部三楼)


  联系人:顾占新联系电话:0953-802576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须携带齐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白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提前自行下载填写好《同心县中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报名,要对现场报名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考生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法


  1、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要求: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内容:根据报考岗位所需专业进行相关知识考试。


  成绩公示: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公示拟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为一次。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中医医院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同心县中医医院同工同酬实施方案》(同中医发〔2019〕36号)文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在编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并同时享受科室绩效工资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录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区市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的有关规定,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与。


  (二)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中医医院公众号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五)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同心县人社局:0953-8025172


  同心县卫健局:0953-8022920


  同心县中医医院:0953-8025761

同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q.doc

同心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w.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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