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浩特市毛登牧场工作需求,经牧场研究决定,在锡林浩特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6名,岗位设置:文职人员5名,财会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岗位要求的本科以上学历,毛登牧场职工子女学历放宽到专科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
3、身体健康,能胜任牧场一线岗位工作;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4日以前出生);
5、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户籍或生源地,取得锡林浩特市户籍时间须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毛登牧场党委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表从发布招考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毛登牧场现办公地点(毛登收费站西侧服务区楼内)。
(2)每位报考人员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二吋照片3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及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牧场纪委、党委办公室共同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协商,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试卷提供蒙汉两种文字,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订制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
2、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人数的,由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毛登牧场具体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笔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牧场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部门、科室对其进行考核,主管部门认定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为准,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牧场纪委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3947966067(党委办)
举报电话:13664756697(牧场纪委)
附件12018年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doc
附件22018年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毛登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