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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19年内蒙古鄂托克旗招募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6
2019年8月6日上午8:30至2019年8月15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6日下午5:30
网络报名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6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旗委政府同意,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受承接主体鄂托克旗正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公开招募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为用而招的原则。


  二、招募计划


  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20名。


  三、招募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以后出生)。


  (三)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化工类、电气自动化类、消防工程、安全工程相关专业,不限户籍。


  (四)鄂旗安全生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在岗临时聘用人员(由旗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不限专业、学历报考。


  (五)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职的或者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优惠政策


  (一)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二)鄂旗历年招募且目前在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储备人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6日以后出生),并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1.5分。


  (三)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同等职称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鄂托克旗户籍(2019年1月1日前迁入我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五、待遇


  录用人员与鄂托克旗正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实发工资5000元每月,五险一金按每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核定。


  六、招募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http://www.eq.gov.cn/zwgk_97654/zzjg_97678/


  zfbm2016/zzjgrsj/)、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募过程中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8:30至2019年8月15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6日下午5:30。


  2.应聘人员登陆旗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点击【鄂托克旗2019年公开招募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鄂托克旗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招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本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7.考生要慎重报考,对报名但不按要求参加考试流程或不符合条件练考、陪考及考录后放弃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参加全旗统一组织的考试。此次考试只设笔试,不设面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类基础知识(日常生活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试卷统一汉语文制卷,考生可用汉语文或蒙古语文答卷,同一份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者进行加分计算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加权后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报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聘名额并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通过旗人社局网站和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由旗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鄂旗历年招募且目前在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储备人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证明或服务期满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体检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旗人社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旗人社局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相关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四)体检


  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拟招录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将被取消资格。


  (五)公示


  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期间,自动放弃的考生或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减少招募人数,不进行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录用。录用人员与鄂托克旗正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予录用。


  七、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招募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对招募工作的监督。


  (二)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募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任何工作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现象,要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实施方案由鄂托克旗正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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