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共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8月25日至2001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站前区或西市区户口。
5、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自愿从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职、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法制信访科(渤海大街海天佳苑小区东甲一号)
4、报名要求: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还须持复员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身免冠1寸相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站前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测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报名人数高与招聘人数比例高于2:1时,按招聘男女人数的两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2:1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人选,进入政审、体检阶段。空缺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1、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工作基本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政审考核
由站前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勤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阅考生学籍(人事)档案以及各种有效证件,审查个人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工作能力和学习成绩。
3、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空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名,对拟录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培训
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统一组织法律知识培训。
五、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勤工作,被聘用人员与站前区劳动就业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初期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
2、所聘人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175元,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待遇,单位食堂提供早餐、午餐。
联系人:赵涛
咨询电话:0417-2670003
站前区招聘城管协勤领导小组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