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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5
2019年9月4日、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报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5819805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使用与管理


  本次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为派遣合同制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4名;司法辅警4名(男)。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本人未曾被相关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直系亲属无曾因重大暴力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况;


  4、法官助理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书记员及司法辅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书记员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或其他输入法,打字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有法院或相关单位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名书记员岗位,速录专业优先录用;报名司法辅警岗位,公安、治安、法律等相关专业、复转军人或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30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法院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或报考司法辅警岗位具有B1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司法辅警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


  四、工资待遇


  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开发区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7号)。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规格),以及速录师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信息表一份(需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网,网址http://sykfqfy.chinacourt.org公告栏自行下载)


  4、咨询电话:85819805


  (三)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四)组织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招录数量比不低于1:2;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成绩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拟招录人员的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要求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违法违纪情形等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参加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八)招聘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819933)。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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