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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锦市大洼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48人)


  2020年大洼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48人,其中:初中29人;小学19人,将全部派往农村教学一线工作。相关专业及名额分配如下:


  (一)初中拟招聘学科及人数(29人)


  招聘学科:语文6人、数学3人、英语5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4人、政治4人、历史2人、地理1人。


  (二)小学拟招聘学科及人数(19人)


  招聘学科:语文8人、数学7人、英语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立志从事教师职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初中: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2)小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


  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即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所持有效学历证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要求。


  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如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不予聘用)。其他往届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学历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可到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anjin.gov.cn/)查询。


  (二)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正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否则不能报考,如出现纠纷,由应聘者自负责任。


  (三)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2020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的工作人员、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0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实行网上报名,网址: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panjin.gov.cn/)。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7月12日9:00-7月18日16:30。


  (二)准考证: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打印时间7月18日9:00—19日17:00。要求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可打印多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三)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调整或取消的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你留言并退回你的报名申请,考生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及时修改信息等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和面试人选。凡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时间及要求


  (一)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7月20日。


  专业课:8:30-10:30教育理论:11:00-12:00


  2.考试科目: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


  专业课考试内容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的理论知识。教育理论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3.试题类型及分数


  笔试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课总分120分,教育理论(全部为选择题)总分为80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区教育、编办、人社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的特殊学科岗位,由大洼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学科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只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范围(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本人需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自动弃权。


  提供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还)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即家庭住址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报考者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由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一同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考生需提供师范类为一批(二批)本科专业的高考当年《招生考试计划》或《普通高考指南》原件和录取学校及专业显示页的复印件。


  6.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登记表(即《2020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盘锦微教育公众号、大洼教育公众号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2020年盘锦市大洼区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2.初中、小学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学科必须的基本技能,12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记入报考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盘锦微教育公众号、大洼教育公众号同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及地点:待面试结束后通知。


  (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盘锦市教育局指定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及国家对招聘教师岗位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共同组成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


  (三)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递补人员体检要求和程序同上。


  六、录取与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盘锦微教育公众号、大洼教育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的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期间按聘用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纳入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公示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八、备案管理


  对拟聘人员确定后须填写《大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者未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区人社部门不予备案。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盘锦微教育公众号、大洼教育公众号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未尽事宜由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报名咨询电话:0427—8661345


  纪律监督电话:0427—6869006

2020年盘锦市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s.doc

  


  大洼区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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