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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入口

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现场报名
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指导分类工作,根据长春市城管办《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要求:各区街道办事处为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经朝阳区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申请,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招聘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男性18名,女性11名,共计29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长春市朝阳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范围22周岁-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29日至1984年10月2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适应加班要求。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每月实发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奖金300元,缴纳“五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3日。在长春市人才网和朝阳区政府人社局网站、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


  3.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⑴填写《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⑷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提供信息不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


  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在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录取资格。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同一岗位按面试最高分确定拟聘人选。若岗位出现空缺,在全区报考人员同一考场同意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分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调岗资格。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参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长春市朝阳区政府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培训上岗。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咨询电话


  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0431—89617240


  0431—89616240


  

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a.xlsx

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a.docx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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