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与计划
公开选聘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
公开选聘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内勤人员6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男女不限,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管理类、中文类、园林类、给排水类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操作电脑。
5.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的。
8.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未处理到位的。
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0.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11.其他不宜选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24日,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
2.报名地点:经开区城管分局
(经开区管委会6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两份,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考生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的延误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从高到低排序选出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人员,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由行政执法局经开区分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内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正式聘用手续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工资待遇参照宜春经开区相关部门招聘人员工资标准,预计年收入5-6万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3668077。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