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环保队伍,全面推进渝水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作方案》(余办字〔2014〕34号)文件精神,渝水区环保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5名。现制定此招考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招聘岗位所设置的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
文秘1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2名、专业不限岗位2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廉洁奉公,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岗位条件
文秘岗1名:男女不限,22-35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中文相关专业,有写作特长者优先考虑。
专业技术岗2名:男女不限,22-35周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专业不限岗位2名:男女不限,22-35周岁,大专以上,有环保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5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和资格预审地点:渝水区环保局(白竹路安监大楼1111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③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
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4.报名咨询电话:0790—7121009
(二)考察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①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将面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按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四)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的编外用工人员按余办字[2014]34号文件规定实行劳务派遣,享受渝水区编外人员用工待遇,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六、其他
1.应聘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应聘者在考试期间发生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本公告由渝水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