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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大局意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2-30周岁(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1998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专业要求:法律类、建筑类、规划类、测绘类、地质矿产类、林业类、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详见《江西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务必能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的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曾在本单位工作,但己辞职、辞退人员;


  6.现役军人,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若报考人数超出50人,则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11月6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赣州经开区华坚南路3号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505室,联系电话:0797-8682638。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下载附件,需插入照片);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或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秘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有笔试环节,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及政审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进入现场报名、面试时,如遇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赣通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报名、面试现场,并直接劝离。


  (三)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人员需全程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凡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如不能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凡体温≥37.3℃的,请不要前往报名、面试现场,以免承担防疫安全法律责任。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报名表ss.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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