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高素质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提供计划数共456个,具体职位情况详见《抚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抚州市东乡区技工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职位表》(附件2)和《抚州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职位表》(附件3)。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各《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7月4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4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4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7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7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4);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4)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之前。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护士职业资格等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报考实施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职位的正式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8.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9.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7月4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7月4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0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1日下午5: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2日下午5: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1)公开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公开招聘计划数;(2)高素质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3)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及时按规定进行改报。
3.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报考高素质引进人才职位的人员面试准考证事项另行公告。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内容详见《职位表》。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全省统一),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高素质人才引进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2.公开招聘面试入闱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参加事业单位(含东乡技工学校)公开招聘考试的: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在笔试达到试卷类型最低合格线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2)参加高素质人才引进考试的:将分期分批进行测试。测评形式结合职位实际确定,具体方式另行公告。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引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3.资格审查(其中高素质人才引进为面试后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彩照以及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高素质人才取消其体检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一直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2+面试成绩。
2.东乡技工学校公开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中的说课占总成绩的30%、实操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卷面分为100分,面试说课、实操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20%+说课×30%+实操×50%。
3.高素质人才职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4.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报考本次第二批公开招聘职位和东乡区技工学校职位的人员不再递补;报考高素质人才引进职位的人员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通过此次市直高素质人才引进并已聘用的人员,在当年度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一年内),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从已参加该职位测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按规定办理上编和聘用等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高素质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市场科0794-822229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
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100;
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
东乡区:0794-7097961;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