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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集团化办学需要,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6日至2002年8月9日期间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其它要求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和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查询《2020年8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考生在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8月6日09∶00-8月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8月6日09∶00-8月10日10∶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指南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考生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8月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8月10日15:00-18:00重新登录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20年8月12日-13日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广陵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期间,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考生关于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考生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考生补充。如考生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8月10日12:00;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8月10日14: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14日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成功后即应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其中单位代码为101的教体局下属城区公办小学01、02岗位按2:1)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则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包含未就业证明)。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考生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广陵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负责,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陵区教育体育局、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教体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jyj)、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gl.yangzhou.gov.cn/glrsju)公示,期限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聘用的备案制教师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退休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教师应当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65575,广陵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2097858。


  五、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陵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4-87365082 0514-87340553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m.xls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m.doc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报考指南m.doc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广 陵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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