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宝应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江苏省二级定点康复机构,拥有医疗、幼教双资质。中心主要为0-6岁视力、肢体、智力、孤独症以及7-17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教服务。现因中心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教育专业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亲和力,擅长与儿童沟通,责任心强。
(三)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及活动组织能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报考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
见附件
备注:报名结束后,如音乐学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此招聘名额,被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到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yclkfzx@163.com。
联系人:张瑜联系方式:18796679600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截止7月31日下午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县残联安排专人提供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填写《2020年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上方联系邮箱。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苏康码”,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残联将安排专人,根据本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残联统一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县残联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后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实发数2200元,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对非宝应籍人员,试用期间给予伙食和租房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综合年薪不低于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621。
本简章由宝应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