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上午8:30
现场报名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射阳县行政中心607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因工作需要,县党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功底、文稿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5、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无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情况;
6、在原单位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以及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7、国家有关任职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不得报考。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射阳县行政中心607室),联系电话:89290607。
3.报名所需材料:
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所有报考岗位均按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减少选调人数。
(二)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现场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现场表现能力。考试总分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提供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适岗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含专业背景)、工作表现(含奖惩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评价总分100分。
选调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和适岗评价各占50%。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经三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