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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辅导员、管理一线工作。


  (四)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管理岗、辅导员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岗位编号以A开头的为长期招聘岗位表,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岗位编号以B开头的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1、长期招聘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5日9:00至2020年12月3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6日9:00至2020年12月31日16:00。


  2、短期招聘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6月5日9:00至2020年6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6日9:00至2020年6月1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日后(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6月24日—25日09:00-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疫情情况,时间若有调整,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长期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面试


  短期招聘岗位B01-B21考核方式为:笔试+试讲


  短期招聘岗位B22-B36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长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短期招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凭准考证号查询。


  2、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试讲(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试讲(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


  (三)试讲(面试)之前,学校将对试讲(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试讲(面试),取消试讲(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讲(面试)考核人选。


  复审材料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辅导员岗位另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以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④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所有招考工作(长期招聘岗位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短期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5782015


  联系人:苏老师、孙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5782200、19852082200


  联系人:夏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招聘岗位表m.doc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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