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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辅导员队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2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1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19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20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24日09:00-4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wxit.edu.cn/)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告。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向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证明。


  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或以电话、短信、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3.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招聘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厅网站和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1838865


  联系人:邵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0-81838836


  联系人:胡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表a.xlsx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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