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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通海门区悦来镇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悦来镇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党建组织员6名、办公辅助人员3名、巡防管理员1名,


  以上岗位均为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党建组织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02年12月之间出生);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中共正式党员;


  4.户籍:海门户籍;


  5.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5年来,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公安、纪委立案查处的不得报考。


  (二)办公辅助人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02年12月之间出生);


  2.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户籍:海门户籍;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5年来,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公安、纪委立案查处的不得报考。


  (三)巡防管理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02年12月之间出生);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户籍:海门户籍或海门常住人口;


  4.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5年来,凡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在被公安、纪委立案查处的不得报考。


  三、聘用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1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海门市悦来镇人民政府(悦来镇复兴街12号)组织人事办公室。


  2.报送材料


  ①《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奖励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5。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察聘用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笔试。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综合文字能力等,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量化考核。根据报名提供的材料,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驾驶技能、近三年获奖荣誉等将作为量化考核的分数带入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再加上量化考核分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按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考察;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量化考核高者)。根据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侧重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根据试用期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违反试用期管理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的,予以辞退。


  因考察、公示、体检等结果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党建组织员、办公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同类型人员进行套改测算;巡防管理员试用期三个月,工资待遇为海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倍,缴纳五险一金。


  2.党建组织员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悦来镇组织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3-68901635。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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