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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3年9月,隶属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指定的城市规划编制研究和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以及承担地区开发、重点项目的规划服务,是一支常年跟踪城市发展、高效服务政府决策的优质技术团队。成立十七年间,参与完成各类规划研究、规划编制项目两百余项,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等集体荣誉66项,省部级、市级优秀规划项目奖123项。2019年市级规划资源机构改革后,中心以稳定发展、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为宗旨,全面参与了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紫东地区规划、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治理、公共设施专项规划等一批重点项目,出色的业绩获得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十四五”新时期,中心将持续为南京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亦将为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蓬勃发展而砥砺奋进。


  为了进一步优化专业配置,选拔优秀人才,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一: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岗(城市规划方向)


  招聘人数:5人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者优先);


  3、专业要求: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与区域规划、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


  4、技能要求:熟练掌握基本的制图与表达工具软件,如AutoCAD、ArcGIS。


  招聘岗位二: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岗(地理信息方向)


  招聘人数:2人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者优先);


  3、专业要求: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技能要求:熟练掌握基本的制图与表达工具软件,如AutoCAD、ArcGIS。


  注:以上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以下渠道发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ghj.nanjing.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inghangzp)。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中午12:00。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电子照片(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


  (3)学位证书电子照片(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无须提供);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09张老师。


  (咨询时间: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28日中午12: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4、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测试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测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测试


  1、考核采用测试(形式可包含纸笔测试、线上测试或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具体将根据考生人数及疫情情况而定。


  2、测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3、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测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测试成绩出具后,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4的比例确定。若未达到上述比例,则按岗位内测试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根据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到场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无须提供);


  (6)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取得学历、学位保证书》),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江苏领航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方可聘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编外员额相关规定与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根据个人表现综合评定情况参照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同学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及所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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