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江宁区财政工作需要,经研究,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人员5名,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4.限南京市户籍;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www.jnhrss.net/)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化馆(上元大街168号)一楼大厅。
2.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审查
1.由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2.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2020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缩减招聘计划。
3.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兼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程序和方法
1.笔试
笔试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知识》。
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财务财会方向基础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百分制)。
2.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由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百分制)。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025-52169152
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事管科025-87187233
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a.docx
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b.xlsx
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