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经研究,东海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东海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东海县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10月1日至2001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六)专科及以上学历。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东海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www.lygrsks.cn/donghai)。
1.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0月8日09:00-10月10日18:00。
3.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336。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东海县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0月11-12日登录东海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上午9:00-10:30。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政府网“新闻频道”栏目和东海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政府网公示3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录用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录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监督和举报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027078。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