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4名。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靖州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靖州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见附件1)。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吸毒史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在编人员报考同等编制性质岗位;
(7)未满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没有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原件必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考生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时,须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
5.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所聘单位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9月7日。
3.准考证领取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
四、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靖州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取笔试专业知识题得分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增加是否有吸毒史项目。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1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也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靖州门户网(网址:www.jz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拟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按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试用期满后,在靖州县卫健系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七、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返靖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靖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来靖返靖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8230166。
2.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本次专业要求参见《202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开始之日,即30周岁以下为1989年8月26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26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79年8月26日后出生。
5.工作经历截止日期计算到2020年8月26日,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得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6.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靖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靖州县卫健局人事股(0745-8188167)、
靖州县人社局(0745-8253393)。
监督电话:靖州县纪委监察委党风室(0745-8228313)、
靖州县纪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0745-8258133)。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