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冠状病毒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和《中共汉川市委、汉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发[2018]11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人才需求,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体系,发挥综合经济信息在生产经营、科学决策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汉川市统计局(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将开展人才引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具备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学类、会计类及其他相关专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硕士学位可放宽到35周岁。
4、具体计算年龄统一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5、一经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需签书面合同。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有精神病史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日期
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2020年5月31日24时。
报名邮箱:hcstjj1@163.com
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视疫情另行通知。
四、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方式。报名人员需从附件中下载《2020年汉川市经济信息中心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持《登记表》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以及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复印、打印件均使用A4纸,并由本人签名)等纸质报名材料将在面试前交市统计局(地址及联系人:汉川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陈雪):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开具的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以及由学校或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汉川市统计局进行初审,汉川市委人才办复审。受疫情影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在面试之前通过邮寄相关资料或与汉川市统计局预约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受理报名。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应聘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进行面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业务水平、对话沟通交流能力、实际动手能力。面试分为业务能力和计算机操作两个方面,业务能力分值和计算机操作分值占比为6:4。
考核按照100分制评分标准,由考核组成员综合应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现场交流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考核组成员由7人组成,应聘人员的考核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考核最终得分,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四)确定拟引进人选
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签约
按照招聘计划,由汉川市统计局与拟引进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取消资格。取消资格后,同岗位考生按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采取电话联系,不再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汉川市统计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汉川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报考人员将在汉川新闻网上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报汉川市委编办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汉川市委人才办牵头负责,汉川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汉川市委编办、汉川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汉川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人才引进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汉川市统计局0712-8397051
监督电话:汉川市委人才办0712-8395656
汉川市纪委监委0712-8396590
汉川市委编办0712-8297267
汉川市人社局0712-8282522
中共汉川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