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2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引进高中语文教师1名(岗位代码202069)、高中化学教师1名(岗位代码202070)。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5.专业对口,报考语文教师岗的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报考化学教师岗的专业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担任教师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心理素质好,无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7.具有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考有关问题说明
报名所需各类证件须于报名时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所需要件、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1月24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如实填写《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人应持报考人的委托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需近期免冠照片,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确认。
外地考生可以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报名,将报考所需资料发到指定邮箱,待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原件。
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防疫须知:报考者进入报名现场时应服从现场管理,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报名前3天有发热症状者,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近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应通过电话如实向招聘单位告知,采取预约的方式报名。
联系电话:南漳县第一中学胡老师:0710-5255822;13797585785
3.报名所需要件:报名人员应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地点: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98号)。
四、考试办法
本次引进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报考者全部参加面试。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二)面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答辩和讲课方式进行,答辩4分钟,讲课2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通过南漳新闻网、南漳教育信息网予以发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五、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核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报名和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等环节,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
南漳县第一中学胡老师:0710-5255822;
13797585785
监督电话:南漳县人社局0710-5243809;
南漳县教育局0710-5233407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漳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