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天门市教育局于2020年3月22日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天门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天门市教育局2020年教师招聘预公告》(以下简称预公告),将采取“校园招聘”、“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招聘考试”三种形式招聘教师570名。现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预公告》中“校园招聘”的有关事项正式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面向湖北省内高校和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办编制内教师230人,岗位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调剂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学校间、学段间、学科间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3.普通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校教师岗位重点面向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2018、2019、2020届毕业生。
4.高中、职院教师岗位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
5.专科、本科生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天门市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义务段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2)具有国、省“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
4.高中、职院教师设置最低起点条件: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具体条件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设定。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表见附件)。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的身份证;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5)学位证书查验证明或学位查询网站的学位信息截图(未取得学位证的专科生、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见岗位表)。其中,《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要打印出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文档。
3.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招聘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按规定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各招聘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制定面试方案,组织面试,相关部门参与监督。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学校的规定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经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学校、天门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取消资格,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特别提示:
2020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工作两年之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由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统一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天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适用于本次校园招聘,由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28-5223449
天门市教育局0728-5351200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