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8:30
现场报名
竹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县政务中心西头11楼1105室)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十堰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规范》(十组通[2015]25号)、《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竹机编〔2018〕13号)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县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或差额拨款人员中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或差额拨款人员中遴选。遴选职位见《竹山县2018年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遴选。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具体条件见《竹山县2018年县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不得参选转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至8月22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竹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县政务中心西头11楼1105室)
3、报名要求:参加遴选人员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在今日竹山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打印填写《竹山竹山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申请(单位盖章同意),试用期或约定服务已满证明(所在单位出具)、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遴选期间电话号码不得改变。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由县编办、县人社局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2)在实施笔试前,遴选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遴选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 8月24日(8:30—12:00,15:00—18:00) 到竹山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县政务中心西头11楼1105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取消该遴选岗位。面试前,县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今日竹山网站上公示。取消遴选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今日竹山网站公示。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另电话通知。
3、考察
(1)考察人员确定: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入围考察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考察。考察人员名单及时在今日竹山网站予以公示。
(2)考察方式:考察方案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制定后组织实施。
(五)体检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公示。拟调人员分别在今日竹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成绩排序递补拟调人选。
五、其它
对遴选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719-4225735
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
竹山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