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局属副县级事业单位黄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2人(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工程管理岗2名
(二)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城乡规划、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含施工、监理)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同级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优先。熟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成本管理及预决算等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材料写作能力。
(三)薪酬待遇:5万-12万/年包干(含社保和公积金),具体面谈。
(四)服务年限:招聘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六)具有以下条件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型以上国企具有相关岗位10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注册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与报考岗位相关职业资格的(有分级的需为最高一级)。
三、工作地点
办公地点在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具体项目地点均在黄石城区、开发区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学历证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个人履历(需承诺签字,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佐证业绩、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到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4号楼206室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714-6227622。
2、如若人在外地确实无法现场报名,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huangshi.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个人履历(需承诺签字,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佐证业绩、水平与能力扫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0185826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专业+姓名。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来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公示后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形式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或聘用,均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五、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http://zjj.huangshi.gov.cn/),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