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
现场报名
华容区人社局人事股
6月底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鄂州发【2017】14号)、《市编办关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鄂州编字【2017】55号)、《关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华容编【2018】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华容区安监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选调安全监察监管执法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时间、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方式
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准考证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具体领取时间以区人社局通知为主。
(二)报名范围
区所属事业单位,区教育系统公益一类学校、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新区所属事业单位等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2015、2016、2017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因见习期评定的不定等次视同为合格);
3、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
4、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文化程度(含函授、自考等国家承认的学历);
5、45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见习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121引进人才);
4、与选调职位存在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区人社局将会同区编办、区安监局在华容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申请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区人社局提出报名申请(见附件2)。
第二,报考人员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供岗位所要求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1寸登记照2张(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第一,区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
第二,选调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达到1:3的,调减选调职位数或者取消选调职位。
第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考试前三天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放弃。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
笔试时间安排在6月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
2、面试
⑴面试入围比例为1:3,根据考生报名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⑵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组织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复审。
⑶面试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华容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⑷因特殊原因,经区人社局批准放弃面试的考生,空缺面试名额,由笔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成绩权重
⑴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成绩。
⑵《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当考生综合成绩相等时,录用面试分数高的考生。
(四)考察
1、按考生综合成绩,依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
2、由区人社局、区编办、区安监局共同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3、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岗位未被录取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考察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审批。
(五)试用、任职与待遇
招录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原工资发放渠道、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送区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单位在办理任职手续时,原为事业管理类的人员可参考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按岗位确定工资等级;原为事业专技类的人员需按照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变更类别,并转换工资、待遇(注:如该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则报考的事业专技人员原职称不再受用;如该岗位设置为专技岗位,且报考的事业专技人员原职称与选调岗位不匹配时,则原职称不再受用)。
报名股室:华容区人社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11-375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