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所对临床和后勤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许昌市传染病医院)属许昌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许昌市唯一一家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是集结核病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疫情监测、预测、结核病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于一体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临床医师一名
专业:临床医学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后勤科工作人员一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日常维修、水电维修,安全消防值班,有驾驶证,有电工证、消防控制室初级证书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填写《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发送至报名邮箱:xcscrbyy@163.com。报名表内容填写完整,附电子照片;邮件命名规范: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所将组织统一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进入复试),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所聘岗位按照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享受所在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合同制员工各项福利待遇,依法自愿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八、人员管理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在岗使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4-3183858
监督举报电话:0374-3183889
2020年度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x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