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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招聘(补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所对临床和后勤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许昌市传染病医院)属许昌市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非盈利性医疗机构,许昌市唯一一家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是集结核病发现、诊断、治疗、管理、结核病疫情监测、预测、结核病健康教育、实施性研究于一体的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年龄40岁以下;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临床医师一名


  专业:临床医学


  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后勤科工作人员一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日常维修、水电维修,安全消防值班,有驾驶证,有电工证、消防控制室初级证书者优先。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填写《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发送至报名邮箱:xcscrbyy@163.com。报名表内容填写完整,附电子照片;邮件命名规范: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我所将组织统一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进入复试),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对应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所聘岗位按照合同制人员进行管理。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享受所在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合同制员工各项福利待遇,依法自愿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八、人员管理


  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在岗使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374-3183858


  监督举报电话:0374-3183889


2020年度许昌市结核病防治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docx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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