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援鄂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和《焦作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援鄂医疗卫生队员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措施的通知>》(焦防指〔2020〕28号)有关规定,拟在我市公立医院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中定向招聘7名员额制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具体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招聘岗位
见《焦作市2020年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公立医院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中符合岗位要求的。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有为人民服务、为卫生事业奉献的精神,在援鄂工作期间担当作为、表现优秀;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不符合定点直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焦作市2020年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定向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报名表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指定邮箱为:jzswjwrsk@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反馈(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考生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七、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试考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体检、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结合援鄂期间工作情况进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
十、纪律与监督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各环节公告网站为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监督电话:0391-3569290
2020年焦作市援鄂人事代理医务人员定向招聘报名信息表b.doc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