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儿教育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用人方式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3人。其中,2人按照事业编制聘用;1人按合同制方式聘用,参照执行学校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事业编2人)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近3年荣获过地市级及以上学前教育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具有小教高级职称者,出生日期可放宽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
3.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一线教学工作经验。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具有先进的教育与管理理念。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沟通和营销、策划与组织能力。
6.同等条件下,获得教育行政部门“骨干教师”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幼儿教师(合同制1人)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2.出生日期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
3.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具有先进的教育与管理理念。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沟通和营销、策划与组织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拟聘人员网上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三)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10月15日前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相应位置要求附本人照片)发送到zhaopin@hrbeu.edu.cn报名,邮件标题须注明“应聘幼儿教师”,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执。招聘的所有后续事宜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hrbeu.edu.cn/)“招聘信息”栏目中进行公布,不再单独通知个人,请予以关注。
电话:0451-82519854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