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办公室、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办文[2019]67号),经呼玛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大兴安岭地区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详见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学历、专业、户籍条件符合《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岗位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满18周岁,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4日间出生);有财会、卫生、林业专业紧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4日间出生);
(六)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或呼玛县常住户口,呼玛县内工作的项目生可不受户口限制;
(七)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必须以第一学历的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八)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的书面意见;
(九)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招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大学生士兵、我区“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业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我区“彩虹工程”人员工作满3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2、夫妻双方共同自愿来呼玛和其中一方已在呼玛工作另一方自愿来呼玛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3、在2019年参加呼玛县公务员考试过程中,进入面试环节的;
4、按黑龙江省较少民族的有关规定,达斡尔族、锡伯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俄罗斯族的;
5、就业创业期间,获得行业、系统荣誉(见义勇为、孝亲敬老、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称号的。
符合优先聘用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我县“彩虹工程”人员须提供县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其他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档案记载为准)。
五、公开招聘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总成绩中设置政策性加分项:
1、“双一流、211、985”高校毕业生加1分;
2、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学生会、社团干部,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加1分(以档案记载为准);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加1分;
4、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户籍均为呼玛县常住户籍的加2分。
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可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通过大兴安岭日报、呼玛县政府网站、呼玛县政府OA网、呼玛县电视台、呼玛县智慧城市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招聘岗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在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情况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8:30—2019年11月12日17:00时(11月9日、10日休息),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复印)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蓝底同版免冠照片3张,初审条件合格者填写《2019年呼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2019年11月18日08:30—17:00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领取准考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公开招聘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紧缺急需专业技术岗位,在报考人数比例不足3:1的情况下,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综合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4、考试费用: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文件规定,费用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5元;
5、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成绩查询: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成绩单及排名情况,考生亦可通过招聘咨询电话查询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与考核(若招聘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包含加分项后)出现并列,首先按照第四项优先聘用条件执行;若无第四项优先聘用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由组织人社部门和各招聘单位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等是否与招聘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档案审核过程中发现报考信息失真者均不得录用,不可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进行公示,拟招聘名单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或不良反映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确有问题的人员形成报告上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任何投诉。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将拟聘用人员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合同内容如与上级新政策不符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3、所有岗位服务年限均为5年,其中包含试用期1年。并设立岗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1年),但只限于报考呼玛县公务员岗位,其他未满5年服务期如要求调转、离职等概不提供相关证明、手续及个人档案。
咨询电话:15714676516
1、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录计划申报表(党群)
2、2019年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呼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