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滦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岗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出生,均含本日),详见《滦平高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已在滦平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的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编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类别均为专技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规划建设岗位2名,招商岗位12名,文秘岗位2名,综合岗位2名。
岗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专业、户籍、性别等其它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为加强高新区的招商力度,对有在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招商岗位工作经历的考生,报考招商系列岗位,给予加分优惠政策,具体为:笔试成绩加1分,面试成绩加1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即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有上述单位招商工作经历的考生,如总成绩与其他考生名次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的区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5月25日(周一)通过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ksbm.lpzhrs.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ksbm.lpzhrs.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周一)8:30至2020年6月10日(周三)17:30分;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周一)8:30至2020年6月11日(周四)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⑴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⑵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⑷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⑹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政审考察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
依据相关政策,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但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证件信息需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或证件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组织:笔试组织工作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资格复审。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招聘与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招商系列岗位,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携带在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招商岗位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为滦平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户籍为滦平县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和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关注滦平县人事考试网和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以网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登录滦平县人事考试网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时间10分钟。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
3.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政审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依照下列次序优先录取:①有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年及以上招商岗位工作经历的考生;如并列人员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工作经历的,按从事招商工作经历由长到短的顺序进行选取(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进行确定);②户籍、生源地或配偶、父母户籍为滦平县;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或配偶、父母户籍为滦平县的,按本人、生源地、父母、配偶户籍的次序进行确定;③笔试成绩高者;④笔试成绩仍相同者,烈士子女或配偶;⑤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考生录取年度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选择录用,仍相同的,“985”院校、“211”院校优先录用);⑥工作经历较长者(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发放凭证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进行确定)。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相关考核后确定。
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八)体检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前款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九)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后在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滦平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滦平县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不进编制,实行控制数管理,占高新区管委会人员控制数。聘期暂定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届满,全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决定是否续聘。
聘用后第一年,劳动报酬按不低于事业单位编内同类岗位人员水平标准发放;以后逐年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可适当增长。并依据相关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和职业年金。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政审考察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滦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85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