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海南自贸岗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全球招聘57名高层次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事项予以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放眼世界,广揽人才;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高层次卫生技术专业人员57名,具体详见附件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全球招聘岗位一览表》。被聘用人才与我院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保障楼10楼人力资源科提交验证报名要求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网上报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将报名材料经过压缩文件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医院招聘邮箱rsk8205@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⒊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按照规定报名时间进行报名。
准备以下材料:
(1)《海口市妇幼保健院面向全球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代表性论文电子版全文;
(5)相应岗位所需的各类证书和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1);
(6)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
(7)需要工作经历模板的职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下载附件3,盖章)。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四)考核招聘
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体考核方法将在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上公布。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部门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卫健委网站、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海口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2.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冯老师
3.联系电话:0898-65388205
4.监督电话:0898—65351946
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