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海组通〔2020〕3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核招聘录用我区2013年以来全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考核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省统一选聘安排到我区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并承诺继续在基层服务3年及以上,期间不得调动。
三、招聘岗位
根据我区各镇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考核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龙泉镇党建工作站1名、龙桥镇党建工作站1名、遵谭镇农业服务中心1名,被聘用者统一录用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龙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党政办公网、龙腾华彩、海口龙华智慧党建和相关公告栏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9日(共3天)。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616室。
3.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
(4)继续在龙华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承诺书;
(5)《海口市龙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三)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分为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察考核和镇党委评价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述职评议占40%,实地考察占40%,乡镇党委评价占20%,综合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述职评议考核。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述职,同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评议,形成考核意见并评出分值。参加述职评议人员范围为所任职村“两委”班子、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挂村镇干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
2.实地考察考核。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了解考核招聘对象参与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配合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对所在的村情熟悉、参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征求纪检、卫健等部门意见。
3.镇党委评价考核。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大学生村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评分;综合评价情况和评分情况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里报送考核组。
4.确定体检人员。考核组根据述职评议考核、实地考察考核、镇党委评价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从综合分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列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应聘人员由考核组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区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核组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给予聘用;反之,则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要求
本次选聘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66567927